级及以上可取前16名(集体项目前6名)。
附件3:
平阳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(综合表现)评定表
项目 |
要 素 |
关键表现 |
自评 |
组评 |
班评 |
校评 |
道德品质 |
遵纪守法
关心集体
诚实守信 |
学习法律知识、遵守交通法规
能抵制不良诱惑
珍视和维护集体荣誉
不做损人利已的事
考试不作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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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素养 |
行为习惯
学会负责
热心公益 |
具有良好生活,卫生等习惯
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
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
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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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态度 |
尊敬师长
积极进取
心理健康 |
体贴父母,善于与老师交流
正确面对成功与失败
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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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精神 |
乐于合作
尊重他人
沟通分享 |
能够接纳他人,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
关心他人,与同学友好相处
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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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表现 |
勤奋好学
礼貌待人
仪表端庄 |
学习认真,不缺课,按时完成作业
举止言语文明,不乱丢垃圾
勤俭节约,生活不攀比,衣着整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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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性
评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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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名 |
自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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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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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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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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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姓名 班级 学号 学校综合表现评定